bingoking:
呢單野擺左兩份不同報章既報導; 太陽報係好勁既.節錄左被告:"當時喝醉酒睡着,是X強行坐在他身上,他曾試圖推開X但不成功,結果與X發生了性關係。"實在太瘋狂..太AV啦...
而呢位女事主得13歲成長一個甘既家庭,又後父又生母知道都唔理.實在好多野都係難以想像.你又睇下生母個背景都係大件事.呢位13歲既女生.成長後都係好多陰影..
涉姦13歲哎吔女 無業漢稱被迫
中一女生向男友投訴,指遭繼父強姦,她在報警後更指,自小五起遭繼父侵犯超過三十次,雖曾向母親求助,但母親卻置若罔聞。涉案繼父被捕後則聲稱,是女事主趁他醉酒,半夜騎到他身上,在他不願意下性交。繼父現在面對兩項強姦及一項企圖強姦控罪,他昨日起在高院原訟庭受審。
本案被告現年四十九歲,報稱無業。他被控在二○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至七月十二日之間某日、以及在去年十一月六日,於屯門某村屋內,強姦代號「X」的繼女。他另被控在一一年九月一日至去年七月十三日間,在同一地點企圖強姦X。被告否認所有控罪。
本案女事主X於一九九九年出生,其父母繼她再生下一弟一妹後分手,X則與弟妹跟隨母親生活,租住案發的屯門村屋。X母在○六年認識被告,不久被告便帶同他先前所生的兒子,到涉案村屋同居。至○八年,X母再跟被告生下一女,案發時一家七口一起生活。
由於X現年僅十四歲,控方昨在庭上播放她報警後錄取的口供影帶,代替她出庭作供。
據X稱,去年十一月六日清晨,她在睡夢中感到有人摸她大腿,睜眼見是被告。被告之後更脫掉她褲子,壓住她並將她強姦。她指曾嘗試推開被告但不成功,被告更用一手掩她嘴巴,當晚她又喉嚨痛,無法呼叫。被告完事後還特地下床煲水供她洗澡,不過她無理會,逕自睡覺。
事主稱被姦逾30次
X表示,翌晨她照常上學,下課回家後再找男友,在男友住所告訴他遭被告侵犯之事。男友鼓勵她報警,X更在男友母親提議下,再找她的阿姨陪同,一同往警署報案。控方稱,被告被捕後錄取口供時,承認前一晚有跟X性交,但聲稱當時喝醉酒睡着,是X強行坐在他身上,他曾試圖推開X但不成功,結果與X發生了性關係。控方稍後會將被告的口供影帶呈堂播放。
X向警方指稱,其實她之前已遭被告以類似手法侵犯逾三十次。其中首次發生在小五下學期、即一一年一至七月間。她有印象的另一次則在她讀小六、即一一年九月至一二年七月間發生,那次她請病假在家,被告趁X母外出買菜企圖犯案,但未成事母親便回來。被告昨盤問X時指,X所講的三次事件全是虛構誣衊,X否認。案件今續審。
案件編號: HCCC 111/13
女兒求助母聽而不聞
【本報訊】X在其口供透露,她被繼父侵犯超過一年,期間曾多次向母親投訴,母親更試過目睹被告與X一同衣衫不整,但卻選擇對女兒的求助聽而不聞。
連主控官也罕有地在開案陳詞中批評X母在事件中不負責任。X母的行為也間接影響到X,X在受辱逾年後才下定決心揭發事件。
主控官指不負責任
X表示,她向母親投訴多次「畀爸爸搞」,母親多數假裝沒聽見,對她處境全不理會。唯一一次例外,是有次她求助時被告亦在屋內,X母聞言便立即走去問被告「你有冇搞佢呀?」被告說無,母親便了事。主控官昨向陪審團稱,他無法猜度X母這樣做的原因,但指其做法不負責任和不適當。
X透露,母親與其生父同住時,母親常趁生父上班帶男人返家,後來有鄰居將事情告訴其生父,引致父母爭執不斷,終於分開。母親後來與被告同居,被告彷彿取代了父親的位置,X說:「我都畀人笑過冇爸爸,唔想個家再冇多次,唔想細佬妹好似我咁。」故她一直無報警,只擔心自己會懷孕成為未婚媽媽。
搵阿姨陪伴報警
X指母親在跟被告同居後,仍不時會外出喝酒至醉醺醺才回家。她有想過是母親不能滿足被告,被告才找上她。在這種環境底下,X承認自己在去年升中的暑假,曾經離家出走六七次,最後要家人報警尋人。
X亦承認自己是任性和想拍拖,結果在男友及其家人的鼓勵下決定報警,但因她覺得母親不相信她,故報案時無找母親,而選了阿姨陪伴。
資料來源:太陽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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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繼父」涉淫女童 稱遭霸王硬上弓
一年施暴逾30次 親母詐儍扮懵
【本報訊】出生自破碎家庭的小五女生,跟隨母親與其男友同居。女生被安排與「後父」同睡一張床,結果疑遭對方強姦,在一年多內慘被姦30多次,但親母卻視若無睹。女生不想年幼弟妹再失去家庭,一直啞忍,直至在男友鼓勵下終報警。涉案「後父」被捕,只承認曾跟女生性交過一次,但反指是女生趁他飲醉時霸王硬上弓。
記者︰黃幗慧
49歲的被告「後父」,昨於高院否認兩項強姦及一項企圖強姦罪受審。據控方案情,女童X的母親與前男友育有兩女一子,現年14歲讀中一的X是長女。X母一家在06年搬往屯門一木屋後,認識有一子的被告,二人相戀,跟着同居。二人在08年再誕下一女。一家七口的綜援家庭住在木屋中,X母有自己房間,而被告與X、及最年幼的女兒則同睡一張梳化床。
X在警方的錄影會面中說,2011年1至7月間,在她就讀小五時首次被侵犯,被告在她睡覺時撫摸她,然後脫下她的褲將她強姦。X說當時很痛,見到下體有血,她曾掙扎但不成功。
事主為弟妹不敢報警
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,X就讀小六時的一天,她因喉嚨痛請了病假在家,被告趁X母外出買餸,企圖將X強姦。就在二人都赤裸下體時,X母開門撞破,但她視而不見。去年11月6日凌晨四時多,被告先將幼女移到床邊,然後重施故技強姦X,在其體內射精。X在朝早起床後向母親投訴,但母親充耳不聞,放下零用錢便離開。同日下午,X告訴男友及報警。
X說,被告每次都趁她月經時侵犯,以減低懷孕風險。她曾向母親求助,但「佢信後父都唔信我,講嚟都嘥氣」,令她感到無助,她試過在暑假離家出走避開被告。因曾被嘲笑來自破碎家庭,X不想弟妹再失去家庭,加上母親有精神問題,故一直不敢報警。被告被捕後只承認在去年11月6日與X性交,但稱當時飲醉,是X「夾硬坐上我度,我反抗,但唔成功。」他說自己「被砌生豬肉」。
案件編號:HCCC111/13
資料來源:蘋果日報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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